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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
发布日期:2021-03-24
作者:四川腾达
根据《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“十一五”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(第一批)的公告》(第659号),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(TOWER CRANE)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:
(一)下列三类塔机,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,方可继续使用:
⒈ 630kN.m以下(不含630kN.m)、出厂年限超过10年(不含10年)的塔机;
⒉ 630~1250kN.m(不含1250kN.m)、出厂年限超过15年(不含15年)的塔机;
⒊ 1250kN.m以上、出厂年限超过20年(不含20年)的塔机。
(二)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,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。
(三)除整机外,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,应按照《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》(GB5144—2006)第4.7条:“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”的规定执行。
 
 
1.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。
2.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、焊缝裂纹、结构变形、破损等情况,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,若发现异常,应进行处理。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。
(A)日常检查: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。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,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,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。
(B)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,或出现过误操作,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,应进行检查,并作好记录。
(C)当一个工程完成,塔机拆卸后,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,并作好记录。
3.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。
4.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。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、油污及其它污物。
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
1.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,应防止钢丝绳打环、扭结、弯折或粘上杂物,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。
2.塔机安装完毕(使用前)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,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,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“起重机润滑表“进行。
3.塔机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期的寿命,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:
a. 钢丝绳6×19―d(d钢丝绳直径)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5根,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。
b. 钢丝绳6×37―dd钢丝绳直径)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,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9根。
c. 
钢丝绳紧靠在一起,即使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没超过5根,也应报废。
d. 
钢丝绳虽然没有断丝,但钢丝绳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%,或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%甚至更多时,或钢丝绳明显弯曲等。
e. 
钢丝绳失去正常的形状,产生畸形,如波浪、笼状畸变、绳股挤出、钢丝挤出、绳径局部变大、扭结、绳径局部变小、部分被压扁、弯折。
f.
钢丝绳径受了特殊热力作用,外部出现了可识别的颜色时。
注:当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、酸溶液、爆炸物、易燃物时,钢丝绳断丝报废数量减半。本说明书未提及情况按GB5972的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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